第279章 开堂之日(2)
作者:雾都老烟斗      更新:2024-11-01 04:09      字数:3251
emsp;剖开?

  这可把这群令史(龙炎王朝法医职称)给吓了一跳。自古以来,哪有这么干事儿的人!

  自古以来,这司法案例中,古代验尸的本事,确实有着很多着作的。从秦汉时期,但凡牵扯到杀人案,都有验尸的惯例。

  如《疑狱集》,《折狱龟鉴》,《洗冤集录》等等等等,都有不少古代法医验尸的记录。实际上,华夏古代文明的验尸记忆,已经是很高超了。里面充满着中医智慧,以及查案人员的智慧结合。

  如《折狱龟鉴》中有一则《证匿》,说的是三国时办案和验尸的经过。

  当时,一女人有了外遇后,伙同奸夫把自己的丈夫杀了,为掩人耳目,伪造失火致死。如何验明死者是被谋杀的?

  县令张举想出一招,使案情真相大白:“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而积薪焚之,活者口中有灰,杀者口中无灰。因验尸,口果无灰也,鞠之服罪。”

  从上述来看,张举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弄来两头猪,杀死一头,另一头不杀,将两头猪都投入燃烧的柴堆中。结果,被烧死的猪嘴里有灰,而被杀死的嘴中没有。

  依此原理验尸,被杀丈夫的嘴里不见污物。至此,杀夫女子无话可说,认罪伏法。

  如对悬吊尸体的检验,古代法医便摸索出了一套很准的“理论”:如是上吊死亡,死者的舌头一般会伸出来,大小便失禁;如果是死后挂起的,则无此现象。

  这种验尸方法,先秦时即为法医所用。如秦简《封诊式》中的《经死》,便要求前去现场勘验的法医,在放下悬挂的尸体前,“乃视舌出不出,头足去终所及地各几可(何),遗矢弱(溺)不?”

  当然,舌头不伸出来,也不一定就是死后悬起,也可能是吊死的。

  《洗冤集录·检复总说下》中便指出:“绳在喉下,舌出;喉上,舌不出。”

  验尸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判断。此外,验辨“尸斑”也是古人常用的手段。

  尸斑是现代术语,古人称为“血坠”或“血障”。如上吊死亡的,尸斑分布于上、下肢的远端,即《洗冤集录》对“自缢”条中所描述的:“腿上有血荫,如火灸斑痕,及肚下至小腹并坠下,青黑色。”

  有此可见,华夏古人的智慧,完全不可小觑。凭借这些智慧和经验,验尸记忆,其实堪比后世的验尸。

  这已经成了一个比较完整,比较成熟的系统。

  所以,这些令史。

  哪里见过刘铮这么霸气的。

  直接剖开?

  还是那句话,死者为大!古代是不存在解剖尸体验尸的,绝对不允许,这是死者最大的亵渎,这是对鬼神最大的不敬。

  刘铮却是坚持道:“必须剖开,我看过你们的卷宗,五脏六腑破碎而死。但我认为,并不完整。五脏六腑破而死,是外力,还是内因?”

  “此乃此案重大突破口!”

  令史们,都面面相觑。

  这……

  这怎么办?

  这刘知州,这是疯了吗!

  他要剖开尸体!

  这到哪里找人来,可以阻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