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 桃月呦呦(11)
作者:
千笑 更新:2024-11-10 07:41 字数:1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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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修为之于除咎师,不是一把枪之于军人那么简单,说拿走就拿走,说还给你就还给你,那是几十年深厚的积累,放弃了,就是永远变成普通人。
最后,关于很多恶评,什么降智,尬,恶心人之类的辱骂。
我就不在这里一一掰扯了,没必要。
可能很多读者是看了真的很憋屈,我也能理解,就连我自己在码字的过程当中,在写到卿伊瑟当着萧炀面离去的时候,我都不自觉代入萧炀的心理。
那一瞬间,我竟然感觉我好像理解了闵兆当时为什么要背叛全人类。
在自己完全崩溃,绝望,自己的世界彻底崩塌的时候,是真的有可能会萌生报复社会的扭曲心理。
不过那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但那滋味是真的难受。
生活已经这么苦了,干嘛还要看一些让自己难受的东西?
你的书让我看得难受了,我当然会骂你,还会苛刻。
之前的一切印象都会随之改变,之前觉得合理的剧情,现在一想就觉得降智了,之前觉得正常的行为,现在一想就觉得恶心了。
可是,像前面说的,我从没有标榜自己的书是爽文,是搞笑文,它凭什么不能有苦难?
因为人类的天性就是趋吉避凶,趋利避害,趋乐避悲,所以才会那么多人看了不舒服。
所以,网文的尽头是爽文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只是……
我不喜欢这个道理。
那就有读者说了,怪不得我的书火不了,活该之类的。
我一直没把写作当成服务业,写了快三百万字,连载期间,我有求过哪怕一次礼物?我有过哪怕一次求读者帮我打榜?
我只求过帮忙多推广推荐,还就那么寥寥几次。
对于礼物,我一直都是劝未成年还在读书的不要刷,成年人有工作的酌情刷,刷了我很感谢,刷多了我感谢的方式就是弄个书里的专属角色。
能火就火,火不了我又不强求,写书能当个副业赚点外快,自己还能从中取乐,很舒服啊。
我干嘛要去追求“他”文学,背离自己的初衷,让自己不开心去写书,写那些我不喜欢的情节呢?
何况就算那样写了,也未必就能火。
解释就到这里。
我说这么多,不是想说服谁,也不是想扭转谁的想法或者观念。
一个人极难去说服另外一个人,让他赞同自己的观点。
因为我知道,一个人对某件事有了成见之后,就很难再转变想法。
就像书里的普罗大众,对那些无辜的九黎族人一样。
所以上面那么多字我用了很多的“我认为”,都是我的个人观点。
有些读者看到某个桥段觉得匹夫不好了,那么后面看哪哪都是不好,我再怎么解释都是纯多余。
那我还说这么多为什么?
因为我要看段评,我的目的是想和读者正常交流,回答一些读者的问题,跟读者互动玩玩梗,看看有没有错别字之类的,可看这些正常评论的时候,难免会看到那些恶评。
我不是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