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4章 让某去死吧(3)
作者:迪巴拉爵士      更新:2019-11-18 11:40      字数:15226
长刀闪电般的斩杀当面之敌,灵活的在人群之中冲杀。

  长刀飞快的挥动,鲜血飙射中,常建仁已经冲杀了出来。

  他的身后躺了一地的尸骸。

  “杀敌!”

  他举起长刀,冲着对面的交趾人嘶吼着。

  他身后的宋军赤果着上半身,所向披靡。

  “他是那个……那个排骨……那个宋将!”

  交趾将领突然想起了一个传说。

  在上次宋军袭扰升龙城之战中,其中一个排骨最为凶悍。那人瘦骨嶙峋,却异常悍勇,手下没有一合之敌。

  天呐!

  那人竟然又来了吗?

  李日尊悬赏一万贯要此人的头颅,要不要?

  军情如火,宋军已经蜂拥而上,交趾将领想了一瞬,喊道:“跟着来!”

  一万贯啊!

  有一万贯他就能拿出一半去行贿上官,升官会和喝水般的轻松,剩下的一半留着花用,那也是小富豪吧。

  他带着一队精锐冲了过来。

  “杀!”

  常建仁依旧是不格挡,不防御的招数,对面的交趾人愕然,心想哪有这等不怕死的人。

  就是这么愕然的瞬间,常建仁一刀枭首。

  某就是天下无敌的勇士!

  这等不要命的砍杀方式很危险,常建仁从菜鸟变成老鸟之后,深知对手一个变化就能导致自己翻船。

  但他要变吗?

  他在变,苦练刀法。

  可不够啊!

  他想到了当年在翰林院的遭遇。

  他并非是不能受气的人,只是那些人欺人太甚,让他这个老实人忍无可忍。

  特别是那个任守忠,常建仁恨不能宰了他。

  要收拾这些人,特别是任守忠,他必须要立下大功。

  可军中怎么立功?

  杀敌!

  唯有杀敌才是大功。

  他煎熬许久,最终依旧是选择了这种不要命的杀伐方式。

  他也惧怕死亡,但和死亡相比,他更惧怕自己变成行尸走肉。

  所以他把决定权交给了老天爷,自己只知道砍杀。

  可立功的速度还是不够快啊!

  常建仁很痛苦,最后留下了一份遗书。

  在临出发之前他就留下了遗书,遗书里有对妻儿的愧疚,也有对官家的忠诚。而在最后,是他对任守忠和翰林院某些官员的怒吼……

  若是某战死,官家定然会感动,然后遗书面世,官家会毫不犹豫的拿下任守忠……还有那些官员,他们将会成为过街老鼠。

  哈哈哈哈!

  常建仁的眼睛越来越红了。

  第二个交趾人非常狡猾的冲了上来,在常建仁刚收刀时挥刀。

  你只能防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