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五章 龙之子(3)
作者:烟花期      更新:2019-11-09 21:46      字数:12688
��厚的力量把对方打败,才是普通人更喜欢的见招拆招的战斗方式,再加上秦朗的身后是主办方,他们把秦朗塑造成了一个完美的角色,在加上这比赛在联邦进行,大部分人都更喜欢自己国家的年轻强者,因此秦朗的拥簇是最多的,甚至比其余三个人加起来都多,骂战一起,颇为以一敌三之势。

  秦朗被自己的拥簇们亲切的成为光之子,意为太阳的儿子,由此可见对其的崇拜之义。

  真正擅长战斗的,或者对灵武者有所喜好的人,几乎没有不喜欢安必胜这样的。

  联邦没有灵武者生存的土壤,因此灵武者在这个国家所在很少,但是这才代表了在联邦存在的灵武者,都不会太弱。

  他们宠爱安必胜是因为安必胜真正的教了他们战斗方式,冲击、简练、一击必杀,区区御灵师根本不堪一击。

  单单轮实力的话,安必胜的拥簇们反而是最强的,毕竟能真正从安必胜的战斗中领悟一些东西的,都不是简单的人。

  安必胜被自己的拥簇们成为百战刀皇。这名字很中二、很土,在宗门里的人看起来可能会笑死,但是很符合安必胜的特性,甚至安必胜在得知了这个外号之后,堂而皇之的纳为己有,从此就自称为百战刀皇。

  他这么称呼还有一个影响,灵界里修行刀法的宗门一点都不少,哪里会允许刀皇之名落在这样一个年轻的小子身上?

  可以说这个名号就是一个招惹仇恨的号角,但也同样因此让安必胜雀跃,如果不是为了战斗,名号什么的对安必胜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单单安必胜这个名字已经绰绰有余了。

  最后,最复杂的就是陈乐乐了。

  外人不知道陈乐乐这个名字代表的一切,了解的只是青玉-龙脊这个名字背后的故事。如果只是单纯的龙希帝国来客的话,用龙之子这样的称呼可能是更适合的事情。

  但是从这荣耀大赛开始,陈乐乐一共有三只灵宠出手,那只白色的狐狸,尤为巨大的吸灵白虎,还有青龙。对手越来越强,但是青玉-龙脊自身的表现好像没有什么变化,每一次都是以一种特别简单的方式获得胜利。

  明眼人都知道,青玉-龙脊才会是这次比赛中最强的那一个,甚至比其他的几位都高出一个档次,但是普通人是看不出来的,他们只是觉得青玉-龙脊这个人除了脸长得帅,不会笑之外,实在是看不出来什么明显的特点。

  几番争吵之后,自己人都不知道给陈乐乐取一个什么样的外号,纠结到最后,还是龙之子,只不过这个称号没有像其他几个人的称号那样越传越广,反而是有些不了了之。

  民间的热闹是民间的,其他的势力自然要为此做好准备。

  剑拔弩张的联邦内部暂且不谈,其实真正有战斗倾向的也只有那几个城市,其余大部分的城市都是过着平时差不多的生活,唯一不同的是物价比平时高一些,像是灵药、灵力道具这些战略物质很难再买到而已。

  其他的国家的改变则多得多,只要不蠢都能明白这场大赛的影响力,因此各个国家都开始筹备起自己国家的大赛。

  当然荣耀联邦先举行的,加上地利优势珠玉在前,剩下的国家很难再像联邦这样请到其他国家的选手,但是仅仅是自己国家内部各个城市各个州郡之间的比赛就已经足够吸引人。

  当然人们也不会忘了这影响力的根本原因转播屏幕,不过有趣的是,这一次再也没有什么人愿意去龙脊家族里购买相关的技术资料了。

  研究了几个月,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