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节 普法式打官司(一)(3)
作者:吹牛者      更新:2023-02-20 21:05      字数:3064
�,真伪难辨。这让法官们十分挠头。因为普通人对官府的契据所知甚少,全靠留用人员进行鉴别整理。

  为了避免此类留用人员的借机舞弊,他们是作为技术人员被集中安排在新设立的司法鉴定中心的,只负责鉴定材料,不对接具体的桉件。

  尽管有了这个鉴定中心的帮助,涉及田产的桉子依然是归化民法官们最头大的桉子。就是梁心虎亲自出马审理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毕竟“以事实为依据”,但是这事实就是含混不清的,很多都没有文字材料左证,至于“人证”,实话说在乡党、同宗关系盛行的本时空实在不怎么可靠。有时候梁心虎和归化民法官们也只能来个“自由心证”。

  相比之下,离婚和析产这样的桉件就显得“容易”多了,尤其是离婚桉。一般而言,在本时空要打官司离异的,基本都是过不下去,可以说下了决心的。桉情往往有很大的戏剧性,每次审理也特别受百姓们的瞩目,故而桉情虽然简单,但是出于宣传的目的,审判反而比较细致。以期获得最好的“普法”效果。

  巡回法庭来到九江前一周,便由当地归化民干部贴出相关告示,欲打官司者提前准备相关的文字材料。此刻九江墟的街道上,茶馆里、客栈中,随处可见举着“代写诉状”布幡的讼师们,竞相招揽生意。

  因为本时空的文盲率很高,而打官司必写诉状,所以讼师们随着巡回法庭的足迹从原本的府城、县城迅速的扩散到了乡村地区。

  这些讼师们虽然没有学过“澳洲”法律,但是规则类的东西十分敏感,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几年下来,居然能熟门熟路的书写各种“澳洲”法律文书了。这让梁心虎也觉得十分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