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2章 杀矿人的矿藏(2)
作者:午后方晴      更新:2021-01-30 22:43      字数:4367

  “李司使,那个账目有没有盘算出来?”

  “王公,还要等啊。”

  这个账目盘算太复杂了。

  王安石变法,起初是均输法,实际就是大买办。

  均输法失败后,转置南方九路发运司。

  实际在这之前,就有了发运司存在,有时候置,有时候废,分为两处,一是南方六路,两浙,荆湖,江准。一是三门峡,周转陕西物资的。后者只置了一两次,时间也很短,主要就是前者。它的职责一是运,负责将东南物资运到京城,再从京城拨向北方与西北各地,二是买,买粮食,买布匹,但多是粮食,也就是和籴。

  王安石重置九路发运司,性质产生了改变,不仅是运与买,还负责着南方九路的调控,增加了平抑物价与节约浪费两项功能。

  再后便是市易司,它的性质就是平抑物价,打击不法商人囤积居奇,另外还明确了一个功能,那就是卖!

  南方发运司并没有取缔,只是它又回到了以前的功能,仅是负责运与买。余下的权利一部分重新回到各种转运司与提举司手中,一部分为市易司而服务。

  所以这个账目想对比出来,非常地困难。

  但李受之又说道:“如果将节约也当成收入,那么现在的市易司还不如回到原先的九路发运司。”

  节约怎能不是收入?

  况且还关系到云南路与交趾路的融合。

  王巨满意地点点头,旧党有温和派,新党也有温和派,比如李承之,王震,还有朱初平,都属于温和派新党。

  这些人的观点,才接近于王巨的想法。

  “李司使,继续盘查吧,不然我不能说服大家。”

  “行。”

  “再下令,从广南拨出一些钱帛,支持琼州岛四州军。”

  这也没办法,王巨在南方用钱用得畅快淋漓,无人过问,不仅是朝廷赐予了王巨权利,主要是南方用费大,朝廷支持力度不强,余下的费用多是来自战利品,或者王巨自己儿掏腰包了。

  到了朝廷,得必须遵守朝廷制度了。

  财政上的周转,中书可以过问,但必须是由三司去执行。

  朱初平还写了一件事,海南百姓穷啊,故此多举贷于豪富之家,其息每岁加倍,展转增益,遂致抑雇儿女,脱身无期。宋朝的高利贷真可恨啊,可这个王巨真没办法了。

  李承之回三司,王巨将这道奏章,以及他的想法写下来,一起送给赵顼。

  但很快,攻击就来了。

  第三天朝会上。孙固进谏道:“中书提议,从广南内陆额外拨两千驻兵前去琼州岛,琼州乱乎?若不乱,为何拨两千官兵前往?”

  他的话外之音就是琼州如果不乱,王巨提议拨两千官兵,则是劳民伤财。无事生非。如果是很乱,那么你以前主持两广军财事务,是干嘛的!

  王巨讥讽道:“孙公,辽国现在可有吞没我大宋之心乎?若有,孙公为何多次提议清静无为。若没有,我朝何必在河北河东边境驻扎几十万大军?”

  其实王巨提议增驻两千官兵,要的是震慑,而是战斗,与现在的河北河东大量驻军是一个性质。

  有了两千官兵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