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节 重赏!(4)
作者:要离刺荆轲      更新:2019-11-10 10:18      字数:24854
  前世,此案刘彻也曾有所耳闻。

  不过,那个时候,他已经远在河间,对此,印象并不深,加之时日久远,印象有些模糊了。

  他只隐约记得,此案,最后是和稀泥了。

  但具体过程与方法,却是已经记不大清楚了。

  是以,他才要请教自己的大臣们。

  尤其是张汤,汲黯以及宁成与主父偃。

  张汤与宁成是法家出身,但与其他法家大臣不同,这两人并非是原教旨主义者,是那种会抱着法家的死板观念,不肯变通之人。

  尤其是张汤,提出了儒皮法骨这个理念的人,岂会是抠字眼的人?

  至于汲黯,作为黄老派的代表性人物,刘彻也想听听,汲黯对此的看法和意见。

  而主父偃,素有机智,或许能想到一个解决办法,也说不准!

  张汤看了看刘彻,其实。他最怕的就是太子问他这个事情。

  襄平侯家出的这么一个二百五,别说是他,就是晁错的老师。张恢,对此,也是一筹莫展。

  法律规定了,谋反者族。

  这条律法是不容商议的!

  否则,谋反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

  没有了震慑,这天下野心之辈还不蠢蠢欲动?

  但是,真要依照律法执行。纪嘉何辜?纪相夫何辜?

  这岂非就成了妄杀好人了?

  还会引发社会道德沦陷,秩序失位。

  是以,这事情真是无比棘手!

  无论是人情大于法律。还是法律高于一切,无论怎么判决,最后的结果,都可能带来坏的影响。

  张汤深吸一口气。

  既然太子问起了这个事情。他就不能不做出答复。

  因为。他,此刻代表着法家的意志。

  一念至此,张汤出列叩首道:“回禀家上,臣汤以为,律法既定,则不容置喙,纪恢谋反,诅上。证据确凿,其供认不讳。按律当腰斩弃市,其父嘉,其弟恢,其妻子,其族人,虽然不知情,然,律法如此,臣亦无可奈何!”

  “一家哭,何如天下哭?”宁成也符合道:“纪恢如此,其故死有余辜,其族人虽为其陷害,然,与天下安危相比,只能委屈纪氏一族了!”

  汲黯却马上出列道:“家上,臣反对!此例一开,日后无君无父之辈,则可以至要挟君父,则我汉家以孝治天下,沦为笑柄耳,天下孝子贤孙,将为不孝子所制矣!”

  刘彻听了,就不禁有些失望。

  当然,他也知,这种棘手问题,特别是这种法律上的问题,别说这个西元前的时代了,便是后世,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刘彻于是将最后的希望看向主父偃与商容,希望这两人,能给他些启发。

  这时候,主父偃,长身而起,拜道:“家上,臣以为,此案,家令所言,确实在理,而张刑曹所言,也是有理……”

  他看着刘彻,心中激动万分,等了许久的机会,他终于找到了这个他熟悉的骄傲的可以发挥他的能力的场合。

  这事情,也就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