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五节 冬小麦(2)(3)
作者:要离刺荆轲      更新:2019-11-10 10:22      字数:13690
��誉给败坏的差不多了。

  至于后来的小猪,则是完全拿着国家的信誉来当敛财的工具。

  他发行了白鹿皮币,一尺白鹿皮,作价黄金一斤,面值最高的,达到了四十万钱!号为白金……

  然后……

  当持有白鹿皮币的商人、贵族、地主要求兑现时……

  这货把桌子一掀,据不认账。

  坑死了无数人……

  这就是史书上第一起以国家信用来进行诈骗,并且成功的案例。

  后世蒙元的纸钞,明朝的宝钞。其实学的就是小猪的手段。

  刘彻记得此事,是因为,这个白鹿皮币案,就是直接导致了颜异被张汤以腹诽之罪杀掉的导火索。

  小猪的教训,刘彻自然也就记在了心里。

  但反过来,可以逆推得知,发行大面额的货币,并非是什么痴心妄想的做梦。

  只要策划得当,是可行的。

  刘彻没小猪那么笨。也没他那么没节操。

  刘彻暂时的计划,是先确定金本位,规定黄金与五铢钱的牌价。

  换句话说,他已经决意收回铸币权。将金融大权收归国家,禁止民间私钱。

  然后,再看情况。先发行一些只在贵族、官宦人家圈子内流通的大面额货币。

  至于纸币?

  在没有足够防伪技术之前,发行纸币的政权。要嘛是想给自己挖坟墓,要嘛就是脑残了。

  刘彻现在连那种大面额的货币都已经制造了一批。

  这种货币是以皇宫中特制的专门用来书写天子诏书的帛书为载体。长一尺一寸,宽五寸。其开篇就是:朕受命于天,牧狩九州,今有臣xx,有功社稷,其赐钱十万。其上加盖天子三玺之一的行玺印章。

  论起防伪水平,没有人能造假!

  因为,这种货币与其说是货币,倒不如说是赏赐的诏书。

  按照制度,这种诏书是一式三份,分别由兰台、丞相以及受诏人保管。

  尤其是石渠阁的兰台御史,假如他们保管的天子诏书中没有这纸诏书,那么,它就是假的。

  别说兑现了,持有者肯定掉脑袋,甚至祸及家族。

  而为什么说它是货币呢?

  因为刘彻计划规定,这种诏书或者说是货币,可以随时提现,可以直接用于在少府购买黄金祭品。

  这种随时提现以及可以零折扣的兑换黄金来作为酌金的规定,刘彻相信,一定会受到列侯阶级的追捧。

  要知道,列侯们最头疼的就是每年朝廷主持的祭祖,一个不小心,就要担上一个不孝的罪名,被撸了爵位和封国,贬为庶民。

  若有了这种能随时提现,折算成酌金或黄金的诏书,列侯们肯定很高兴。

  而刘彻更高兴,因为他可以借此,慢慢的干脆将酌金都变成这种诏书。

  然后,通过这种不要钱的诏书,大量的回收列侯们手里持有的金钱。(开始这种诏书肯定是赏赐,但等列侯们尝到甜头,他们肯定会用钱财来换取这种诏书,毕竟,比起铜钱,能陪葬地下的黄金,显然更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