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三堂会审(续)(2)
作者:榴弹怕水      更新:2024-09-22 12:23      字数:8596
  同时,作为最主要证物的那半截断箭怎么都找不到了。

  最后,法官这个受害人身上的衣服竟然没有任何血迹,而且他很快就康复出院了。

  一开始案件的定性很简单,这是在挑衅司法,必须要重判!所以马上金京浩就被逮捕和起诉了。

  可是,正如前面所讲的案情,虽然不敢说金京浩是冤枉的,但毫无意问,这是一个典型的悬案,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最起码‘杀人未遂’这歌罪名是不能被轻易判定的。当然了,一开始舆论还是很挺司法界的,毕竟在案件判决之后到人家家门口拎着弓弩报复,无论如何‘挑衅司法’这四个字是躲不掉的。

  然而,韩国司法界可能是觉得自己人是受害者,所以有些不爽,行事过程中的那种傲慢逐渐显露了出来,到最后,他们已经开始不停的在媒体和公众面前不刷新自己的下限了。

  而这个过程大致是这样的:

  一审开始。

  金京浩:“我没杀人,你们没有证据!”

  法官一号:“对不起,你说什么我没听见,据我所知,现在是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一审判决‘杀人未遂’罪名成立!”

  金京浩:“我要上诉。”

  法官一号:“随便。”

  媒体和吃瓜群众:“……”

  二审之前。

  法官二号出场,堂而皇之。

  媒体和公众:“这不是那个之前贪污的那位吗?为什么要你来管这个案子?”

  法官二号:“很简单,我名声烂,所以我随便判你们也拿我没辙,如何?谁让他敢威胁法官呢?”

  媒体和吃瓜群众:“要不要脸?”

  法官二号:“我不要脸。”

  媒体和吃瓜群众:“……”

  二审开始。

  金京浩:“我没杀人,你们没有证据,而且媒体已经做了详尽的实验,如果弓弩真的射出去了,还正中他的腹部,那他应该还在医院躺着,更何况断箭呢?物证呢?!”

  法官二号:“对不起,你说什么我没听见,本案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所以杀人未遂罪名成立!”

  金京浩:“我知道你们都是法官,我也知道根本没辙的,但是我还要上诉!”

  法官二号:“随便。”

  媒体和吃瓜群众:“我们知道你不要脸,所以就问一句,断箭在哪儿?”

  法官二号:“我是法官我说了算,法警把这些问问题的人全都撵出去!”

  终审之前。

  法官三号出场,堂而皇之。

  媒体和吃瓜群众:“这个法官好,名声大大的好!”

  法官三号一言不。

  终审开始。

  金京浩:“我没……”

  法官三号:“闭嘴!”

  金京浩:“我不服!你就告诉我,断箭在哪儿?!判我有罪的罪证那根断箭在哪儿?!”

  法官三号:“闭嘴!我是法官,这是终审,杀人未遂罪名成立,判刑四年!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