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6 按律夺产(二)(2)
作者:
水红xl 更新:2023-01-18 06:47 字数:3173
河土柱扯着嗓子:“水柱,你是个做大官的,不稀罕这些良田,你那份就归我了。”
河铁柱喝道:“水柱又不是你一个人的兄弟,凭什么得归你?”
“你占那些良田几年,为什么不能归我,收来的租子、粮食不都归大宅院的粮库里了?”河土柱道:“今儿这重分家业的事,就得请族老们做主。水柱不要他那分,就照他以前的家业走。但我们得重分,大嫂分的那份也要算到你们大房这里,待我们的分清楚了,你们再从你们那份里扣出去。”
司氏要插嘴,就被河土柱骂没规矩,又指着她骂气死老太太的事,气得司氏吃了不少暗亏。
司氏临离开前,附在河铁柱耳畔叮嘱道:“爹娘还是我们在养呢,你可得拿好主意,就算分,我们也要占大头。”
因着河土柱回家闹腾的事,最后寻了几位族老来商量他们重新分家的事,他还抱着修订后的《大燕律例》一个字一个字地指给族老们看,说上面明文写着,若是儿孙里头有人不孝,严重者可以夺其家业,再不享受长辈留下的财产;情节轻者,则可重分家业。
“太爷,你且说说,我大哥和司氏所为,是不是严重者?把老太太都给气死了,他们凭什么享受老太太留下的家业?要我说,像这等不孝子孙,就该照着庶子的例分一份饿不死的家业就成。这河家大院就该分给我,赡养父母也该归我,给他们分二十五亩良田后,剩下的也该归我……”
河宗诚也熟读《律例》从来不知这里头还有这么一条,“你这套《大燕律列》是从何而来?”
河土柱道:“大理寺得来的,外头一套得卖五六银子,里头写得很详细,有《遗产卷》、《婚姻卷》,像大嫂和大哥析产分居,就是照着《婚姻卷》里说的三种情况来的。而我们家的情况,《遗产卷》里也有详细说明,就得参照《遗产卷》中的第十一条律例来执行。”
河铁柱哪里懂这样,早前他同意平分,是不想和河土柱纠缠,哪里知道那上面还写着因司氏气死老太太,他就无权多分,只能照庶子的规定分一份不能饿死的家业。
那不是说,他只能分二十五亩良田和一座小宅子。
不曾拥有富贵,他许无所谓,可过了两年多的好日子,再让他过苦哈哈的日子,他做不到。他从一个庄稼汉,学会放弃亲力耕作,学会如何收租子,如何计算从佃户那儿收回最好的粮食等等,现在让他干农活去,他还真不乐意。
河宗诚将书粗翻一遍,很快明白这是新的《大燕律例》,如今这部《律例》与以前那部相比,更详细,也更合理,像河家这样的情况都能找到依据,以前哪听说过什么《遗产卷》的律例,这不就是为了防绝子孙争得头破血流却判不清楚么,有这个,就能判清楚了。
河十七问道:“太公,你看这事怎么办?”
“怎么办?请穆大人来一趟,将这事给断下去。”
司氏、石氏气死老太太,这是事实,连公主都知道,他们要是捂着,许会出大问题。
这司氏行事说话,着实让族里人不满,前些日子居然逼着族里人去她家的杂货铺子里给老太太买冥钱等物,贵得个好死,买少了她还不高兴。
河宗诚道:“不过河刘氏可是孝顺的,你们不能把她那份给夺了,她们母子的五十亩良田是不能少的。”
河土柱不敢不给公主面子,更重要是这河刘氏没做过分的事,江氏活着的时候,人家侍过疾、也孝顺过老太太,老太太也是为了护他们母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