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九章 西京的两难之处(2)
作者:猛子      更新:2022-10-11 16:34      字数:3208
��到目前为止只向西京提出了“求援”要求,尚没有明确提出“出兵”要求,这给了西京更多的考虑时间,但不论如何考虑,东都局势迅速恶化是现实,杨玄感和韩相国两路夹击东都也是事实,大运河中断更是事实,这种情况下仅靠东都本身力量已经难以逆转危局了,退一步说,即便可以逆转危局但肯定不能在短短时间内结束这场风暴,风暴结束不了大运河就始终中断,大运河断了就直接危及到了远征军数十万将士的性命,因此西京肯定要出兵,而且越早越好,即便东都迟迟没有提出“出兵”要求,西京也不能以此为借口,置国祚安危和中土利益于不顾。</p>

  所以西京争论的焦点就是:是否出兵?何时出兵?出多少兵?</p>

  依照律法,西京出兵支援东都,必须要圣主的诏令,但现在特殊时期,依照军兴之法和圣主的授权,西京可以自己决策,然而问题是,东都是京师,地位超然,在两京共存的特殊制度下,东都是主,西京是从,换句话说,如果东都没有向西京提出“出兵”支援的要求,西京擅自出兵进入东都战场,肯定会带来一系列的政治后果,而这些政治后果必然会激化两京矛盾,这显然是圣主和东都不愿看到、不能接受之事,也是西京所不愿承担之罪责。好人做了,好事做了,最后啥功劳没有,反而惹来一身骚,一身麻烦,甚至身死族灭,谁于?</p>

  这一观点得到了西京各大势力的认同。东都必须明确提出“出兵”要求,西京必须出师有名,必须确保这次“出兵”不会带来一系列政治后果。</p>

  接着争执又来了。东都政局很复杂,东都有名义上的最高军政长官越王杨侗,有掌握实权的东都留守樊子盖,两个人在律法上的地位完全不同,同样的命令,越王杨侗下达的,和樊子盖下达的,所代表的律法效力和政治后果完全不同。如果提出“出兵”要求的是越王杨侗,在律法上完美无缺,西京“出兵”没有风险,反之,如果提出“出兵”要求的是樊子盖,那西京就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了,即便樊子盖的背后是圣主,但在改革和保守激烈碰撞,两京冲突剧烈之际,谁敢保证圣主和中枢不会背信弃义,恩将仇报?</p>

  门下省的给事郎赵长文认为,东都必须由越王杨侗下达“出兵”请求才具备律法效力,原因很简单,在东都留守这一块越王杨侗最大,无可争议,樊子盖根本代替不了越王杨侗,就像西京留守卫文升一样,卫文升也不能凌驾于代王杨侑之上,否则就是僭越,就违背了礼法律法。</p>

  给事郎在门下省仅次于黄门侍郎,出身于陇西赵氏的赵长文留守西京,全权代表门下省,权力很大。赵长文在前面“大旗”一举,后面一大帮关陇本土权贵都“跟”了上来。关中韦氏的殿内少监韦圆成,关中杜氏的持书侍御史杜淹,关中苏氏的鸿胪少卿苏夔都纷纷附和。苏夔是中枢宰执纳言苏威的儿子,在西京的影响力非常大。</p>

  秘书省的少监袁充则持反对意见。他也不好直接说越王杨侗是傀儡,也不能说杨恭仁和樊子盖针锋相对,只能质疑赵长文,如果东都被叛军四面围攻,岌岌可危了,西京依旧冷眼旁观,视若无睹,任由东都失陷了都不出兵救援,后果是什么?西京如何逃脱罪责?到那时西京还能以“越王始终没有要求出兵支援”做为自己脱罪的理由?</p>

  袁充是殿内省的副长官,江左旧臣,出自江左“王、谢、袁、萧”四大侨姓豪门之一,代表了圣主和改革势力,但江左人在西京本来就势单力薄,再加上圣主东征期间又带走了大部分绝对忠诚和支持他的江左籍军政大臣,导致江左人在西京基本上失去了话语权。好在山东人在西京的势力还不小,关键时刻双方结盟,互为声援,共抗对手。</p>

  刑部侍郎、梁国公萧造出自江左豪门萧氏,皇亲国戚,理所当然与袁充同心协力,坚决支持袁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