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笑,但再也笑不出来。
即墨匆忙转身,抬手拍在蜻蜓背上,并且取出碧水垂柳瓶,将飞仙池水倒入她的檀口中。
也不管沾染鲜血染红了瓶口,他取出大量仙草,根本来不及炼化,全部化为灵液,封进蜻蜓体内。
同时,他祭出封天石坠,抬掌拍向地面,引来八方灵气,将此地化为灵气海洋,为蜻蜓延续生机。
蜻蜓没有阻止,因为她连多余的动作都做不了,她不该说,说了不该说的,触犯了禁忌,代价便是死。
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到底是即墨的救助起了作用,还是蜻蜓真的命不该绝,竟再次坐直身体,擦拭掉唇角的鲜血。
那张红唇湿润晶莹,完美无瑕,像是两刀红玉。
“这是飞仙池水,你果然得到了,不过我想不明白……”蜻蜓再次吐血,艰难不语。
即墨蹙眉,他没有让蜻蜓闭口不说,有些话,正如蜻蜓所言,是该说出来,说出来心里才好受。
周围数千里,刹那间,生机全绝,古树枯萎,灵草化尘,所有灵气,全部通过法阵汇聚于封天石坠,再度入蜻蜓体内。
此刻完全是病急乱投医,也不知道管不管用,但能用的办法,即墨都用了,以期望能延续蜻蜓的寿命,哪怕一息,都以足够。
“咳咳……”蜻蜓巨咳,艰难的蹙起秀眉,又笑了,道,“来到蛮荒,我又见到了那个叫即墨的人。
没想到,他马上就要渡道合劫了,我想不明白,那明显是一条断路,他为什么还要去走。
前方是死路,他的所有努力,看上去都是那般渺茫,就像是,一只蝼蚁想要掀翻大象,我不记得当时我是想笑,还是被震撼住了。
萤火之光,竟敢与皓月争光。
只要能活着,何必去送死,我不明白,哪怕不入道合,也有数百年寿命。
比起十个月,这是多么漫长啊,何不好好享受,何必去送死,要知道,人死了,可就什么都没了呢。
然而,似乎那个人义无反顾,他去了,走上了自杀的路,与根本无法战胜的道合境下第一人大战。
我当时以为他必死无疑,结果他成功了,还成功反杀,我感到很惊诧,不过这不够。
我知道,他的路还是黑暗一片,还有人王印记,那是圣胎一脉百万年的诅咒。
结果,他又挺过去了,我彻底震撼了,我不知道当时想了什么,但回过神,心中似乎有了一个可怕的想法,一个不该有的种子种在了心底。
不过,很快我就看到了那场天劫,嘿嘿,这可是必死之局,并且确实如此,他败了,在他败的那一刻,我心中的种子变得支离破碎。
然而,我想不到,就是这样,他都还没有放弃,而那个至圣,更是冒着触犯天道,也要为他续道,结果,还是成功了呢。
那一刻,我不知道都想了什么,但我知道,那颗种子发芽了,已经根深蒂固。
原来,种子不是碎了,而是要发芽的前奏啊,原来,人还可以这样活着。
这种活着,好像与我的活着不一样呢,我疑惑了,震撼了,心中的可怕想法更浓烈了。
渐渐的,我似乎明白了,这或许,才是我该走的路。”蜻蜓抬首,看向天边,可惜夜空太黑暗,什么都看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