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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更新:2021-09-25 19:05 字数:18207
��阐述美国 07 年开启的一项拨款改革,其目的是将狭隘的利益集团化地方主义化的拨款从美国的财政开支中清除,这同样是“预算民主化”改革的一部分。美国有一个非营利性团体,叫“公民反对政府浪费”,专门监督那些流向不合理不必要的“公款公用”。听听它的一些报告名称,就知道它对政府花钱多么辎珠必较:“一个新的威胁:政府资助的垃圾科学”“ymca:从社区服务到社区无服务”“爱滋项目:一个泛滥成灾的浪费”虽然它的很多说法不一定对,但是让政府花钱的时候有点胆战心惊,却未尝不是好事。
甚至,民主和法治连“私款公用”也要干预。我不用公款请你,用自己的钱请你吃饭还不行吗
如果你是试图影响公共政策或者有这个嫌疑,还是不行。基本上美国所有的州对此都有法律规定,比如,康州的法律就规定,一个公职人员一年之内接受“政策游说者”的吃请不能超过50 美元。又比如,06 年国会通过法令,规定禁止“政策游说者”给议员提供免费旅行和吃喝。
英国的政治文化也似乎与此遥相呼应,最近布莱尔去迈阿密旅行,因为住了朋友免费的豪宅,而该朋友又似乎有往英国推销唱片之嫌,好端端的一次旅行,愣是变成了一个丑闻。
最近看到网上流传的一张照片,内容是两会代表在会议上睡得东倒西歪。固然,领导讲话往往具有神奇的催眠效果,而且人民大会堂的椅子可能格外舒服,但在那个庄严的大厅里,顶着人民代表的头衔,睡得憨态可掬的代表们其实有很多的事情可以做,比如,仔细聆听政府预算报告的细节,并且在可疑的地方说不。
动什么,不能动宪法这段时间,一打美国电视台的新闻频道,或者翻开美国报刊的新闻栏目,就总会碰到一个词:
窃听。围绕着这个词,还有以下词汇在上下翩飞:总统,国家安全处,反恐,国会,听证。
把这些关键词连起来,就是当前美国政治的焦点新闻:美国国家安全处的窃听案。这个案件,简言之,就是美国总统布什曾在 911之后,秘密下令国家安全处对“恐怖分子嫌疑人”进出美国的电话电邮进行窃听窃取。这件事情在近 4年后,也就是 05年 12月被纽约时报给抖了出来,闹得全国上下沸沸扬扬,国会开始对此事召开听证会,进行调查。
按一般人的直觉来说,总统下令国家安全处对恐怖嫌疑人进行秘密监控,似乎也不是什么特别大不了的事情。为了国家的安全而盯梢“嫌疑人”,这也是政府“为人民服务”的一部分吧,更何况这个行动发生在举世震惊的 911事件之后。在当时的恐慌气氛中,政府对神出鬼没的恐怖分子嫌疑人进行神出鬼没的调查,似乎也属于情有可原之事。相比某些国家对公民言论进行长期的系统的监控,似乎是小巫见大巫了。
但是,不,美国人对自己的政府对自己的领袖没有这么“宽容”。在这个以自由和法治立国的国家,人们对自己的隐私权利言论自由以及法律程序,有一种“神经质”的警觉。
在他们的眼里,自由权利法律,“娇嫩”如婴儿的肌肤,需要一丝不苟的呵护。
应该说,民众对“窃听案”的不满,有两个层次。一个就是对窃听本身的不满――在许多人看来,对民众言论广泛的监控,是极权统治的起点,是对自由原则的背叛。虽然政府号称其监控对象是“恐怖分子嫌疑人”,但是谁又能保证它监控的仅仅是“恐怖分子嫌疑人”,而没有越位到政治异见者新闻记者乃至普普通通的公民呢第二层不满,集中在窃听的法律程序上:按照美国1978年制定的“外国情报监控法案”,美国政府对其公民的信息监控,必须首先申请一个特别法庭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