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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更新:2021-09-25 20:24 字数:7445
一道模糊的臆测闪过脑海,他翻开皮夹,寻找相关的身分证明。
同一时间,第二道身影追进巷内。
「把皮夹还我」
他动作一顿。
真是个尴尬的场面,这就是传说中的人赃俱获吗
目光对上那张熟悉的脸容时,他唇角勾起浅笑,反而不急着解释了。
「妳有什么证据,能证明皮夹是妳的」
「里头有一张身分证,一张健保卡,名字是曹品婕,出生年月日是盯年6月25日,身分证字号是」流畅地背出一串数字,紧接着说:「夹层里还有一张纸条写着:婕,晚上去找妳,一起吃饭。并有现金一千五百三十二块钱,千元钞一张,百元钞三张,五十元硬币三枚,十元硬币六枚,五元硬币四枚,一元硬币两枚。还有什么疑问吗」
他再一次傻眼。
律师的记忆力都这么恐怖吗
一一核对皮夹内的物品,确实无误,他对着那张透着亲密讯息的字条皱眉,出口的却是:「67年次,原来妳这么老了」
欲挑衅一名女子,最有效的话题,莫过于年龄、身材、长相。
显然,他相当谙于此道,并且成功将她给惹毛了
「关你什么事现在该轮到你解释,我被抢的皮夹为什么会在你手上否则就等着法院见」
又要讨论物品所有权了吗
果然是当律师的,一天到晚跑法院当自家客厅,跑不腻啊
「拜托妳眼睛睁大点看清楚,抢妳皮夹的人是我吗我只是无辜的路人甲,要不是撞到我,人家早逃到天边去了,妳以为妳追得回来吗我都还没跟妳算我被撞翻东西的损失咧」
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解释之后就算了,以他的风度并不会介怀,偏偏遇上她,嘴巴就是很不受控制地用带刺调调说出来,忍不住想和她杠上,事后同样去回想依然觉得自己无聊透顶。
「也或许你们是同伙,负责接应他的,谁知道呢反正我是失主,而失物在你手中也是事实,刑法325条的窃盗罪,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抢夺他人之动产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不归还,以刑法335条侵占罪,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
这女人是属狗的吗就算是,他又不姓吕,看清楚再咬成不成
「要搬出法条是吗」有了上回的经验,他从容不迫地勾出牛仔裤后方口袋的手机,按下2的快速键拨出。
「二哥,在忙吗请教你一个问题。如果有人公然指控与事实不符的罪名,造成当事人名誉受损,你说该怎么办」
「根据刑法309条,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310条,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有人找你麻烦需要我出面吗」
耳朵听着哥哥背法条,眼角余光留意到眼前的女子嘴角无声蠕动,默念出一模一样的字句。
这两个人是语音六法全书吗只差没说:欲听国语请按一,台语请按二。
真的很想让他们厮杀一下。
想归想,嘴上却回应:「不用了,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