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创业者”VS“蛀虫”(4)
作者:新海月1      更新:2020-11-03 12:47      字数:3708
露了。

  为了避免锒铛入狱的下场,这些“蛀虫”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利用职务之便卷款跑路。

  蛀虫跑路了,损失惨重的投资人却不肯善罢甘休,要求里维拉的投资集团继续履行合同。

  白纸黑字的合同写得明明白白,根本就不容抵赖。虽然卷款跑路的是员工个人行为,但是和投资人签订合同的却是投资集团。

  这笔损失,不管里维拉愿不愿意都必须要承受。如果只是个例,倒也不是无法接受,问题是暴雷跑路事件层出不穷。

  无论是提高待遇,还是加强监管,类似事件依旧屡禁不绝。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里维拉的投资集团早晚都会被拖垮。

  报警是必须的,可惜这年头找人太难了。只要出了国,警方就无能为力了。

  纵使欧陆联盟各国签订了“引渡条例”,那也要先找到人才行。

  里维拉:“诸位,现在已经到了我们生死存亡的时刻。如果不能杜绝类似卷款跑路事件,投资集团早晚都会被这些杂碎毁掉。

  今天我们就是要解决这个麻烦。为了集团的未来,也为了我们自己的未来,我希望大家不要有丝毫保留,大胆说出心中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