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骗子与判官的交锋(3)
作者:
赤虎 更新:2024-09-22 08:41 字数:6163
午时已过,赵兴开堂正式审理案件,押司们已经将各自负责案件原告被告召集全,证人也齐备了,对于那些几贯钱的纠纷,赵兴处理的很快,该打板子的打板子,该罚款的罚款,掏不出钱来,就让他做劳役。
苏轼是个赞同免役法的人,他到杭州,已经将差役法悄悄修改成免役法的变种:那些犯小错的人用劳役代替罚款,而大户人家不出劳役,出钱,用钱购买别人的劳役,这笔钱刚好相当于刑事罚款。如此一来,等于犯人的刑事罚款由大户出了,犯人则需用劳役来偿还大户的钱。
这种似是而非的“差役法”让人说不出话来,因为原版的免役法是要雇闲散劳力进行的,而赵兴这里是判罚犯人劳役,是对犯人的一种法律惩罚,只要当事人愿意,出钱的人愿意,谁都没法指责。
早有准备的赵兴处理这些小案件速度非常快,他以每个案件两三分钟的速度,三言两语下了结论,高俅在一旁奋笔疾书他的判词,日落时分,新刷的粉壁前已经贴了五十多张布告,全是当天处理的案件。
开衙审理了三日,将积压的案件全部处理一通,赵兴手里头只剩下三件大案了,他反复掂量着这三份案件,高俅在一边提醒:“大人,不能拖了,这三份案子都该到期了。”
“传徐子川”,赵兴决定从徐子川案件着手。
这个案件是一份典型的宋代争产案:徐子川家贫,考中贡举后,某富家翁将女儿阎氏嫁过去,阎氏带了一份很丰厚的嫁妆,让徐子川的家境得到改善,使他可以安心读书。
按宋朝法律,女人的嫁妆是专用来“添妆”的,除此之外就是养活她的女儿,如果女人未生过孩子就过世,这份嫁妆要还给女家父母。
徐子川有两个兄弟,不学无术,生性好赌。阎氏变卖了部分嫁妆,给两个小叔子娶了媳妇。原本这两个小叔子应该分家另过,但由于这两个人毫无谋生手段,所以坚持不分家。而徐子川的唯一本领就是读书,阎氏便操持起了家务,无奈她再有本领,也架不住两个好赌的人和一个只会看书的人,不几年,她的那份嫁妆被折腾一空,而后,她在生产时难产死了。
阎氏生的是一个小女儿,这个小女儿由徐子川抚养,岳父随时接济点,也能凑合过。但两个赌徒欠的赌债越来越大,徐子川无奈,将女儿卖入青楼抵债,就此惹怒了他的岳父。
阎氏卖了自己的嫁妆替小叔子成亲,受到穷书生的一致赞颂,他们为阎氏写书立传,巴不得自己也能遇上这样一位好老婆,把自己的财产典当一空,供自己兄弟几个花销。士人皆称其“贤”,也就是李公麟所宣传的“贤淑”,“孝”。
徐子川卖了自己的女儿替兄弟还债,也受到士人的猛烈夸奖,他们皆称其“悌”,而其岳父跳出来为女儿与外孙女讨公道,士人皆骂他“为老不尊”、“掉钱眼里”,“两个眼睛只看钱”、“浑身充满铜臭气”。
这个案件比较棘手就在于此,徐子川获得文人士子的一致支持,而他岳父虽然有法律支持,却在舆论上落了下风。
这起案子,徐子川岳父马三是原告,他认为女儿过世了,女婿又将遗孤卖了,那么女儿所有的骨血都没有了,徐子川应该依法归还女儿的嫁妆,否则他必须把外孙女赎出来,养育成人,如此,马三才肯不再追讨嫁妆。
而由士子支持的徐子川理直气壮,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贤淑的典范,那些钱是她自己花的,她愿意花了给自己的兄弟娶妻,他有什么办法?所以马三立不该找他追讨,要找,就去找他死去的女儿追讨。至于他卖自己的女儿替兄弟还赌债,也是充分体现了对兄弟的关爱,这是圣人的道德文章所教诲的,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