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要诚心嫁给、不,是迎娶苏南音混吃等死,又遭到她背叛。
然后,老子心灰意冷下,只想把全部精力都投在为国做贡献的事业上,公司又被某个王八蛋给烧了。
再然后,老子打电话找露丝求包、养,结果却又发现那是索菲娅在捣鬼。
哥们这颗脆弱的小心灵,被那娘们给践踏碎了时,又接到白小妖的电话,莫名其妙的让我去死。
特么的,敢问尘世间,还有谁比我更可怜!
沈岳心里骂着,翻了个白眼,正要对任明明出言不逊时,却发现她眉梢眼角间凝着淡淡的忧伤
沈岳怜香惜玉的坏毛病又发作了,爬起来笑着说:“没什么,就是觉得肚子饿。任总,不如你请我吃饭?”
任明明抬手,看了眼皓腕上的小手表:“这都快一点了,你还没吃午饭?”
“没呢。”
“为什么让我请你?你是男人。”
“我是男人不假,我让你请我,也是因为下一刻要被你当做垃圾桶来用了。算是提前收点利息。”
沈岳说着,抬手在任明明小脸上拧了下:“看看你这愁眉苦脸的小模样,好像死了老公似的。本老板一看,你就是满腹春、情无处发的哀怨,只能找我。”
“去,去你的。朗朗乾坤下,动手动脚的干嘛啊?”
虽说已经几次,用最骄傲的那个啥,给这厮提供高级服务了,俩人关系也早就不再单纯,黑的一塌糊涂了,可在人来人往的公园门口,任明明还是不习惯和他做出这么亲密的动作。
却又偏偏特享受,在打开他的手后,任总心中瞬间就有了失落感。
“很滑,很嫩,很香,很像红焖羊肉。”
沈岳坏坏的笑着,抬手在鼻子下嗅了下:“说到红焖羊肉了,那就去那边的红焖羊肉馆吧。”
特高胶原蛋白的小脸,被这厮形容成红焖羊肉,任总很生气,抬起黑丝小脚就踢了过去。
沈岳没躲,反正一点都不疼。
他只是有些自豪,原本脾气暴躁,性格冲动的任明明,因为和他发生某些不可描述的关系后,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改变。
能够把任明明这种原本的暴力警花,改变成现在的性、感都市丽人,换成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因此而自豪的。
尤其任总踢了他一脚后,又给了他个风情万种的小白眼,随即乖乖按照他的吩咐,转身袅袅婷婷的走向了几百米外的红焖羊肉馆。
虽说警服能给女人平添某种魅力,和小套裙、黑丝细高跟的组合相比起来,那就是不能当饭吃的味精。
女人,还是穿这种衣服养眼啊。
尤其任明明这种身材超级棒的。
每走一步,那浑圆的臀,就像随风摆动的垂柳,一波波的成熟风情,不要钱似的向外猛撒。
幸亏我岳哥是个真君子。
要是换成风中的阳光那种人,死死瞅着任总背影最多不超过十秒钟,就有可能嗷嗷叫着扑上去
幸亏任明明峨眉微皱,心事重重的样子,没有察觉出某破人的眼光,好像扫描器那样,在她身上来回的扫。
要不然,她走路时的动作,肯定会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