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荷,牵手了牵手了,他们终于牵到手了!
哇,她的手好嫩、好软……
哇,他的手好大、好烫……
哇,好紧张好紧张,冷汗热汗轮流冒,胸口磅磅磅炸响!
“走走走,快走快走!”“士官长”还是不满意地吼。
除千峰满脑轰乱,热血沸腾,不该“激动”的地方也有了反应,只差没踢起正步,以示谢意。
祥馨的手绵绵软软,好好摸,因为牵着手,两人间的距离又拉近了,他闻得到她的发香,甚至居高临下看下去,还可以看到衣领微露的春光。
“爷爷,我们要吃麦当劳啦!”
“继续手牵手走好,掩才带你们去吃。”这时,一大一小两个调皮蛋从后面跑出来,直奔向下的手扶梯,后头跟着一位“一看就知道当年曾经干过士官长”的老人家。
老人家朝他们眨一眨眼。这把年纪,早就历经太多恋爱波折,肯定知道他们现阶段的“瓶颈”,顺势推一把。
祥馨红了雪颊,徐千峰打蛇随棍上,牢牢地捉住她的手,再也不松开了。
说也奇怪,经过这次“打岔”之后,相处时的隔阂与尴尬就统统都消失了。
他们,不必言诏,不必宣誓,没有波澜,自然而然地,就“在一起”了。
这其中,有些事颇值得玩味。
他知道孟叔叔一直看他不顺眼,视他为“偷走女儿”的“贼溜”,但自从他挺身挡下一枪,孟叔叔也只能摸摸鼻子,在心底默认了祥馨终归属于他的事实。
饶是如此,他第一次在孟叔叔面前牵祥馨的手,还是让孟叔叔气得直发抖,手上的报纸抖啊抖,好像有千金重,后来侧面得知,孟叔叔那天晚上气得根本睡不着觉。
谁理他啊?
接下来,祥馨十八岁生日那年,他心满意是地偷走她的初吻。
后来,他二十五岁那年,因为与工作上的最佳拍档起了冲突,最后不欢而散,那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憾事之一。满心郁闷的他,第一次留宿在祥馨的香闺,足足待了十二个小时才踏出门。
一踏出房门,他就毫不客气地坐在饭厅里,猛吃孟妈妈亲手做的美食,活像之前累瘫饿坏似的──当然,祥馨也是一副娇慵人儿的模样,看来毫不胜力。
那天的报纸,再度被孟叔叔抖得皱巴巴。
管他!
有一就有二,以后他就直接留宿在祥馨的香闺,过起了同居生活。
终于,到了订婚这一天,结婚的日子也选妥了,他再也不用挨孟叔叔的白眼了。
“好了好了,两个人怎么对起眼来了?”好命妇人掩嘴笑。“以后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慢慢对着看呢!祥馨,该过去收茶杯了。”“是。”她收回视线,跟着好命妇人一路走到前面去。
除千峰霸道的视线,锁定了她的翩翩身影,始终不肯松离。
长辈们把茶喝完,将红包置于茶杯中,放回茶盘,说著「百年好合”的吉祥话,她也在好命妇人的指点之下,对徐家亲长的称谓一一改口。
“该交换戒指了!”
祥馨被好命妇人撬扶着,坐上了面向大厅门口的高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