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节仁宗其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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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月清影 更新:2022-12-30 12:16 字数:8986
��处。’宫人因曰:‘官家且听,外间如此快活,都不似我宫中如此冷冷落落也。’仁宗曰:‘汝知否?因我如此冷落,故得渠如此快活。我若为渠,渠便冷落矣。’”
在朝廷行政事务上,宋仁宗尊重这些机构的自主权,从不越俎代庖,也不刚愎自用。据宋人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一》记载,夏竦死后,赵祯打算给他一个谥号“文正”。不料负责官员考核的刘敞说:“给谥号是我们主管部门的事,我们挺负责的,你怎能侵犯我们的权利?再说,夏竦也不够格。”司马光也上书,说:“文正”的称号太高。于是,赵祯收回成命,同意将谥号改为“文庄”。
历代帝王揽权,常用的方法是绕过宰相领导的政府,直接下发“手诏”、“内降”指挥政事。仁宗皇帝并非没有下过手诏,但本意并非出于揽权之意,而是由于仁宗皇帝“帝性宽仁,宗戚近幸有求内降者,或不能违故也”,有些近臣向皇帝跑官要官,仁宗性子软,不好意思严词拒绝,只好下一道手诏,请宰相给予破格提拔任用。但仁宗又事先给宰相打好了招呼:凡是我下发的手诏,你们不必遵行,退回来就行了。如康定元年(1040)十月,仁宗诏:“自今内降指挥与臣僚迁官及差遣者,并令中书、枢密院具条执奏以闻。”皇祐二年(1050)九月,又诏:“内降指挥,百司执奏,毋辄行。敢因缘干请者,谏官、御史察举之。”宋仁宗做不到绝不私发手诏,却明言他的手诏“毋辄行”,这便是君权的自我克制。“至和、嘉祐间,嫔御久不迁,屡有干请,上答以无典故,朝廷不肯行。或奏曰:‘圣人出口为敕,批出谁敢违?’上笑曰:‘汝不信,试降敕。’政府果奏无法,命遂寝。”
正史也有记载:高若讷任枢密使时,“凡内降恩,若讷多覆奏不行”;杜衍为宰相,“每内降恩,率寝格不行,积诏旨至十数,辄纳帝前”。嘉祐元年(1056),由于开六塔河失败,淹死数千人。朝廷派遣御史吴中复“往澶州鞫其事”,仁宗既怒且急,一再给吴中复发手诏,批示查案意见,“一日内降至七封”。吴中复带着七封手诏去见仁宗,将手诏还给皇帝,说:“恐狱起奸臣,非盛世所宜有。臣不敢奉诏,乞付中书行出。”意思是皇上你有什么意见,请走法定程序,私自下发手诏,恕不奉行。宋仁宗只能表示同意,“上从之”。
宋仁宗兴趣广泛,还想当下首席大法官过把瘾。“时近臣有罪,多不下吏劾实,不付有司议法”,所以仁宗自己当法官,直接给这些近臣判罪。这里的“近臣”,当为皇帝身边的内侍、私臣,属于皇室家奴,谏官王贽忿忿不平,拍案而起站:“情有轻重,理分故失,而一切出于圣断,前后差异,有伤政体,刑法之官安所用哉?”王贽认为司法是需要专业知识,需要长期学习,不是心血来潮,随性而为的,“情有轻重,假如“一切出于圣断”,会出现“前后差异”的裁决,“有伤政体”。因此他大胆提出“请自今悉付有司正以法”。宋仁宗不敢逞强,“许之”。
宋仁宗甚至家事也不能随心所欲,因为皇帝的家事即是国事,皇宫妃嫔虽不少,但赵祯最宠的是张贵妃,一直想晋升她为皇后。但在“士大夫与皇帝共治天下”的制度制约下,每次提议都被驳。张贵妃不仅没有晋封成皇后,连其伯父张尧佐晋封宣徽南院使这一虚职的事也成为泡沫。这天,宋仁宗上朝,张贵妃提醒他官家不要忘了宣徽使的事情,赵祯一口应承下来,结果在殿上,包拯义愤填膺的慷慨陈词,陈述不应给予张氏任命的理由,长篇大论,很是激动,连唾沫都溅到宋仁宗脸上,宋仁宗若无其事,收回了成命。包拯胆大包天,仗义执言,他在担任监察御史和谏官期间屡屡犯颜直谏,但宋仁宗置若惘然,全部都一一采纳,从未怪罪。包拯大人病逝之后,仁宗亲临吊唁,还专门为其辍朝一日,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
宋仁宗心胸也特别宽广,海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