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只管使个眼色(3)
作者:纳尔逊勋爵      更新:2023-01-01 22:28      字数:5371
��吏做出的判决,而不能由犹太人自己打死耶稣。

  这样一来,假如耶稣说:用石头打死那妇人吧;——祂犯了罗马罪;假如耶稣说:不要打死她。——祂又违反了本族摩西的律法。

  但是耶稣说:“你们谁没有罪,可以过来拿第一块石头砸她。”犹太人愣了好久一个一个都走了,耶稣又对那妇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以后不要再犯罪了。”

  这其实就是未来法律的程序正义。

  因为案件本身程序就是违法的。

  按摩西律法来讲:(1)行|yin的妇人是要被石头打死的,然而不能光砸死她一个人,必须男女平等,还要把和她行|yin的男子一并打死,也就是说行|yin罪的石刑必然要杀一男一女或者两个男人两人——犹太人只带来一个女人要求行刑本身就是违背律法的了;

  (2)使用第一个石头砸罪犯的人,按律法来讲,不能是随便什么人,而必须是证人。也就是你看到了、听到了两者行|yin,你逮住他们了,你要拿第一块石头砸人。因此耶稣要求“谁无罪谁就第一个砸”这个要求本身有双重涵义:一是证人;二是没有违反律法要求的证人;假如证人砸了妇人,但他没有带来行|yin的男人,这就是有罪;因为程序不正义,本案子根本没有无罪的证人,意即无人有证人资格:你哪只眼看到有妇人可以自己和自己行|yin。

  (3)耶稣并非说妇人有罪或者无罪,而是说:对于该案,不定那就是说因为案件程序本身违反摩西律法,缺乏有效证据和行|yin案中必有的第二个罪犯,故而当庭释放。

  一部《圣经》大体如此,言之有物,涵义深刻,蕴涵了目前欧美法律准则、人文精神,所以《圣经》可以哺育也必然哺育法治文化,对于基督徒而言:头顶有上帝、心中有宪法(爱神爱人两大原则)、手中有法律(《圣经》)。

  不过宋国基督徒文化初起,没有欧美长久的文化积淀和圣经世俗化的法律和道德准则积累。

  而法治文化在海皇眼里看得较重。

  因为一个腐烂的文化,必然诞生一个腐烂的社会,一个腐烂的商业赚再多钱,也是替别人存的,沙俄、日本、乃至于英法美会轻而易举的拿走你这无力而腐朽的僵尸身边陪葬的金币。

  法治文化从根本上要从《圣经》而来,而法治文化引入和不同语言的翻译解码,最直接的经手人和翻译者传播者,就是目前的宋国买办商人。

  因为买办是宋国人、长着黄脸皮黑眼珠,但却必须按西洋那一套行事,他可以很轻松的把自己的见解和体会,用中文朝着自己同胞传播,就比如钟家良很快就成为西学政治学问引入的“大拿”一样,因为他的产业和列强商人紧密分工,谈的生意动不动就变成英国政府和宋国朝廷面对面了,所以最先听到过议会,最先体会过洋朋友因为议会的嚣张,最先艳羡过控制议会的商人权势滔天,因此在观念上一路领先其他大亨,并以此受宠。

  换了本土这群大亨,谁在乎议会?以郑氏兄弟为例,天天算计的就是皇帝对我看法如何、陆军哪个山头可以利用、海军谁和我有关系、拿下李鸿章这个单子需要多少送多少钱等等。

  本土商人虽然非常有活力,但是基于传统文化,不具备体会、宣传基督徒文化的能力。

  以美国建国为例,是美国商人认为英皇侵害了他们“无代表不纳税”的文化(或者就是权利),以致于拿起枪来美国开国;那么放到宋国本土商人那里,固然他们也许也会不满意自己被多收税了,但他们无法团结起来,因为枪打出头鸟嘛,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