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13)
作者:城市灯火      更新:2024-09-24 04:16      字数:18918
�王次春。春者,天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然则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天人三策》)他公开鼓吹王道出自上天,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既然如此,与天合一便成了国家政治的理想目标。

  董仲舒认为,帝王之道重教化而轻刑罚。秦朝短命在于废教化而任刑罚,而秦朝的遗毒延至汉代,造成阶级关系十分紧张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再靠刑杀来巩固统治,犹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只能加速灭亡。他主张推行德政,因为“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天人三策》)“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同上)人君如有所为,则须顺从天意,效法天道,天道是国家政治的榜样,天是君王的楷模。

  威胁汉王朝稳固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是土地兼并,董仲舒反对兼并,主张设立制度加以抑制。他认为,已有高位厚禄之人不应与小民争利,不要夺取小民那点可怜的土地财物。“已有大者,不得有小者,天数也。夫已有大者又兼小者,天不能足之,况人乎?故明圣者象天所为为制度,使诸有大奉禄亦皆不得兼小利与民争利业,乃天理也。”(《春秋繁露.度制》)他反对土地兼并的政治主张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但他所说的天人关系却是一种无类比附。其实,董仲舒并无意探讨科学的天人关系,他只是利用天来强调自己的政治见解,如王充所说:“《六经》之文,圣人之语,动言天者,欲化无道,惧愚者,之言非独吾心,亦天意也,乃其言天犹以人心,非谓上天苍苍之体也。”(《论衡.谴告》)实际上,任德教不任刑罚以顺于天,设制度抑兼并以与天同意,是董仲舒为汉武帝提供的国家政治的根本原则,“顺于天”、“与天同意”是他政治上的最高目标,“治天下之端,在审辨大;辨大之端,在深察名号……名号之正,取之天地……是故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号》)可见,董仲舒的“天人合一”实质是以现实政治去合他的政治理想,现实的统治者去合理想的君王。他闭门苦思创亿的天人学说并不仅仅表现了他的虚妄和怪诞,还寄托着他真实诚切的社会理想。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古代天人之学讨论的核心并不是世界的本源与派生、精神与自然的关系,而是封建道德伦理和政治制度的合理性、神圣性等问题,它实质上反映着个人同社会道德、现实政治与政治理想的关系。余英时曾以他律的本源性来诠释“天”,他认为,中国人在殷周时代把人间秩序和道德价值归源于“帝”或“天”。孔子以后,人的份量增加,天的份量相对减轻,“但是孔子以下的思想家并没有切断人间价值的超越性源头一天。孔子以‘仁’为最高的道德意识,这个意识内在于人性,其源头仍在于天。”【余英时:《从价值系统看中国文化的现代意义》第18--19页,台湾时报出版公司1984年版】唐君毅更指出:“孔孟之精神,为一继天而体仁,并实现此天人合一之仁于人伦、人文之精神。由孔孟之精神为框纽,所形成之中国文化精神,吾人即可说为:依天道以立人道,而使天德流行于人性、人伦、人文之精神仁道。”【唐君毅:《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第478页,台湾正中书局1987年版】天人学说的这一本质突出体现了中国哲学道德化、政治化的特点。如果我们不顾这一特点,以“哲学基本问题”这一模式来解释天人学说,必然会对中国占代哲学产生许多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