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12)
作者:城市灯火      更新:2024-09-24 04:16      字数:18918
希天,贤希圣,士希贤。”(《通书.志学章》)“天人合一”作为道德的最高境界则显示了人性的完成和人的价值的实现,“道德高厚,教化无穷,实与天地参而四时同,其惟孔子乎!”(《通书.孔子章下》)表示的就是这一境界。黑格尔在论述道德世界观时曾提出一个伦理精神,他认为伦理精神是伦理实体与自我意识直接的统一体。在道德世界观里,意识自己有意识地创造它自己的对象,它按照根据进行推理,从而设定这对象性本质或客观本质,它自己成为产生对象的那个能动的东西。【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册,第136页,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这种意识和它的对象的关系,先在地具有同一的基础。黑格尔认为,理念作为被规定的普遍性的主观性,是在它自身内的纯粹差别,这种差别可理解为个体(主观)和一般(普遍性)的对立,在这种前提下,理念实现其自身也就实现了对方。因此,理念出现在世界上,具有绝对信心去建立主观和客观世界的同一。【黑格尔:《小逻辑》第410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黑格尔对伦理精神的分析给我们的启发是,“天人合一”所指的主客合一并不是指人(主体)与纯粹的自然(客体)的合一,而是指人同自己异化和对象化的本质的合一,归根结底,是个体同社会的合一。

  三、天人合一是政治理想

  圣人作为理想人格不仅仅是个人的道德境界,在中国古代宗法社会里,道德和法律、个人人格修养和国家政治生活两位一体,相辅相成,凡有社会责任感的知识分子真正追求的是“内圣外王”之道因此,“天人合一”不仅是个人人格的理想境界,它还是封建国家政治秩序和政治制度的理想模式。

  较早从政治角度阐发天人关系的是《老子》的作者,他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张舜徽:《老子疏证》卷下)天道自然,自然界的一切现象及其变化运动都是自然而然,无为而为。他把这看成人道的榜样,奉为政治的最高原则,“道恒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同上)“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疏证》卷上)从宇宙必然的法理中引出人世应然的政治规范,是《老子》政治哲学的突出特征,也是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的根本方法,它在荀子思想中获得了进一步发展。

  荀子从政治活动和政治制度方面强调天人一致性。他把“诚”这一天地与人共同的内在原则和精神状态物化、外化为“礼”,于是“礼”就成了宇宙秩序,“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昌。”(《荀子.礼论》)他把礼夸大为天经地义,目的不在于为自然万物设立一个秩序,而在于为社会制度的礼寻找一个本原和依据,天道与封建政治制度和道德原则同一不二,或者说,社会原则本于天道。这意味着天道是最完善的制度和原则,封建统治者治国理民如能契合天道,便可达到理想的政治局面。

  但是,荀子毕竟还注意到“天人之分”,混同天人之道还仅仅是一股潜流。这股潜流在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中泛滥开来。董仲舒的天人论是带有神学色彩的政治哲学。

  在著名的天人三策中,汉武帝提出了一连串问题,归纳起来有三点:帝王之道是共同的还是各不相同?它是经常变更,还是永恒不变?帝王之道的兴废决定于人,还是决定于天?这些问题的实质是国家政治所应遵循的根本原则是什么?他要求董仲舒给出“大道之要,至论之极”,即从根本上给与说明。对这些问题,董仲舒的基本观点是,帝王之道是一致的,只是不同时代有不同表现。因此,道的基本精神是不变的,但具体内容又可以随天命转移作适当权变;王道的兴灭取于人,不取于天命。他认为国家政治的根本原则是天道,“臣谨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于正,正次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