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1章 尧舜(下)(5)
作者:午后方晴      更新:2021-01-30 22:54      字数:6905
�啰里啰唆的范纯仁也离开朝堂了,开始狂欢吧。

  先是下诏,取缔紫钞。

  实际上也就是从现在起,豪强权贵行商又象以前那样,不用交纳商税了。

  其实这道诏令真的不能下,本来权贵行商就是一种不公平,紫钞制度只征一半商税,而且王巨给予了一些优惠的政策,还要怎么着?

  不过能征到税也算不错了,正是这些制度,以及对商业的刺激,现在银行司与商税两项收益达到了三千多万贯,如果不是胡来,加上陕西路安定,西部商道打开,这两项收入能超过四千万贯。

  以及坊场河渡制、市舶司收益的增加,火药对坑矿的帮助,它们合在一起,收益就达到了八千多万贯。余下的才是五大榷、两税,以及其他一些收入。

  所以在未怎么苛政于民的情况下增加了国家收入,同时朝廷又可以实施种种善政,包括一步步地降低两税。

  然而大伙不管的,特别是行商的各个权贵,对朝廷举措纷纷表示了称赞,于是很快商税又恢复到原来的情况,也就是旧贯八百几十万贯,六百几十新贯。

  文彦博等人不知道会这么恶劣,但知道商税必然锐减,然而他们也有办法,再次取缔了保甲法,保马法与免役法。

  原来的保甲与保马法是有许多弊病,但经过王巨改良后,它们性质已经产生了变化,主要成了赈济救贫之举,因此弊病随之减少,一是免掉了许多贫困百姓一半赋税,二是也增置了一些地方武装力量,维护治安,防范盗贼,三是激励了各地饲养大牲畜。当然,朝廷也必须拿出一些真金白银来津贴,或者减少其赋税。

  免役法原先是利用宽剩钱来弥补贫困州县的役钱,实际最后贫困州县未看到什么补贴,反而宽剩钱又成了新的敛财之举。因此王巨陆续取缔了宽剩钱、手实法等苛政,再从国库里强行拿出数百万贯,对贫困州县进行补贴。

  这几条法令取缔,国家则会减少许多支出……

  节流嘛……好,连带着依附免役法而行的仓法,等法令也随之取缔了。各地提举司同样取缔了,还好,未取缔发运司,否则明年就会出现大混乱。

  接着恢复原来的科举,对此王巨一直没有太在意,看上去王安石科举重视策论,轻诗赋是好的,诗写得好就能做好官吗?那么将读书与着重国事政治联合在一起,则能选好官员了。然毛用,如果这样,后世都不需要公务员考试,直接在天涯论坛、中华网与铁血军事论坛上将那些大神找出来,担任官员就是了。

  说行易难!

  真正官员选拨,还是得磨砺,通过这些磨砺过程再看他们的表现,才能将真正善长政务军务商务的人才找出来。

  方田均税法同样也没有了。

  永和二年,大家对着王巨另一个法令,坊场河渡制,现在朝堂上基本只剩下朔党了,但孙固建议取缔坊场河渡制时,却差一点引起了朔党内部的分裂。

  现在宋朝收入最大的部分不是两税,虽然它数量巨大,然而折成贯,实际收益还不及原先的商税之收入,只能与坑矿收入相仿佛,不能小看了坑矿,各种金银铜铁锡铜以及其他矿材,加在一起,收入可不少,况且现在又有了火药甚至蒸汽机的加成。

  随着便是市舶司的收入,只是市舶司收入一分为二,一部分进入了内库。

  接下来就是银行司与坊场河渡制的收入。

  然后才是酒榷、盐榷。